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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烹调九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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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8-19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家庭烹调九不宜 1、油锅不宜烧得过旺。经常食用烧得过旺的油炒菜,容易发生胃溃疡,如不及时治疗,还会发生癌变。   2、反复炸过的油不宜食用。食油中的不饱和脂肪经过高热,会产生各种有害的聚合物,此物质可使人体生长停滞,肝脏肿大。另外,反复炸过的油中的维生素及脂肪酸均遭破坏。   3、烧肉不宜过早放盐。盐易使肉中的蛋白质发生凝固,使肉块缩小,肉质变硬,且不易烧烂。   4、冻肉不宜放在高温中解冻。冻肉如在火炉旁、沸水中解冻,肉组织中的水分不能迅速被细胞吸收而流出,就不能恢复其原来的质量。遇高温,冻肉的内部温度不易扩散,使细菌繁殖,肉容易变坏。   5、吃茄子不宜去掉皮。维生素P是对人体很有用的一种维生素,在我国所有的蔬菜中,茄子中所含的维生素P最高,而茄子中维生素P最集中的地方是在其紫色表皮与肉质连结处。   6、烧煮豆类食物不宜用食碱。在烧煮豆类食物时放些食碱,可使食物酥软,但却会大量破坏和流失食物中的维生素B、C,降低了营养。   7、豆腐不宜拌小葱。豆腐中的钙与小葱中的酸结合会产生白色沉淀物——草酸钙,影响人体对钙的吸收。   8、炒鸡蛋不须放味精。鸡蛋中含有许多与味精成分相同的谷氨酸钠,炒鸡蛋放味精,不但增加不了鲜味,而且破坏和掩盖了鸡蛋的天然鲜味。   9、烧酸碱性食物不须放味精。酸性食物放味精加热后,味精(谷氨酸钠)会变成焦谷氨酸钠,虽然无毒,却没有一点鲜味。在碱性食物中,味精会转变成谷氨酸二钠,也是无鲜味的。 请喜欢作饭的人多多注意!特别是喜欢作菜的本版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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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16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在我不食人间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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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17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长学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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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17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食人间烟火,元宝蜡烛食唔食?香又食唔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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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4 0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咁水皮都出嚟献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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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7 0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吵鸡蛋不能放味精 那能放鸡精吗? 酸性食物能否列举一些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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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7 0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棋子MM又不是翠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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