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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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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17 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5-8/20058177524980674.jpg 作者:双人鱼 我—— 喜欢美丽的文字!喜欢动人的音乐!喜欢随意的生活!喜欢简单的快乐! 喜欢盛开的玫瑰!喜欢真挚的感情!
征得作者的同意,在此转载这篇小说
[作品简介]: 大学毕业不久的吴晴,在好朋友庄一的鼓励下来到北京,进入一家IT广告公司。然而不久,庄一被人杀死在公寓,庄一的前男友成为最大嫌疑人,然而不等真相水落石出,他却因病身亡,随着真相一点点地揭开,案情显得扑朔迷离。吴晴意外在庄一的公寓里找到两本日记,她在日记里看到了个性张扬而内心痛苦的庄一。 第一部 第一节 血中玫瑰(1) 来的来了,去的去了,这世间只留下一个永恒的幻影。 ——题记 五月的北京,天空碧蓝如洗,偶尔飘过一朵轻轻淡淡的浮云,如薄纱似飘带。阳光平滑如水,穿过浓密的树叶在地上洒下斑驳的影子,一串串白色的槐花优雅地垂在细细的绿叶间,月季花在和煦的阳光中争芳吐艳,开得热热闹闹。绿树葱茏,芳草如茵,天气好得令人心醉。鲜花,绿草,阳光,和风将北京五月的美丽舒适渲染得淋漓尽致。 我坐在运通巴士上,悠然自在地欣赏着窗外这份怡人的景色。我比较喜欢坐运通巴士,车上一般会放音乐,有音乐听不致于枯燥无聊。听说司机和售票员大多是下岗人员,坐运通巴士算是为他们再就业贡献一份微薄之力吧,尽管我每次花的钱不会超过3块钱。 车里正放着《女人花》,一首我喜欢听的歌。 女人花摇曳在红尘中 女人花随风轻轻摆动 若是你闻过了花香浓 别问我花儿是为谁红 爱过知情重 醉过知酒浓 花开花谢终是空 缘份不停留 像春风来又走 女人如花花似梦 梅艳芳的声音充满了沧桑,可惜芳华绝代的她香消玉殒了,这歌听起来竟像是唱她本人,“花开花谢终是空,缘份不停留,像春风来又走,女人如花花似梦”。她匆匆一生爱过那么多人,到最后孑然一人凄凉离去,但愿她是索德格朗诗里溪谷中的一缕春风,去了森林最美的角落,或者悄悄绽放成一朵最美丽的花。 巴士经过玉渊潭公园时我从歌声中回过神来,向外看去,只见爬上公园栏杆的月季花在风中笑弯了腰,迎送着进进出出的游人。公园里游人如织,扶老携幼,这样一个风和日丽的好天气怎能白白浪费在家里。想到这,我看了看手中给庄一买的早餐,不知这只夜猫子起床了没有,约好了今天上午去国际展览中心看广告展的,她应该不会忘记吧。 我在花园村下了车,进了庄一所住的都市时尚公寓,上了19层,电梯厅里静悄悄的,有些阴冷,与外面的阳光灿烂形成鲜明的对比。所以北京人不爱买塔楼,每当价位合适地理位置不错的板楼一开盘,号就被一抢而空。不过庄一对塔楼板楼无所谓,不用租房就行,房子是她父母给她买的。她比我幸福,和我同岁就在北京有了自己的房子,不像我要租房,而且睡不起卧室只能睡客厅。 我按了阵门铃,半天没人应,这家伙怎么睡这么死,都九点多了还没醒来。我于是从包里找出钥匙开了门,庄一总是丢三落四,钥匙丢过好几次,所以让我帮她备一把钥匙,省得隔三差五地找开锁公司。 我开了门朝里喊道:“庄一,起床啦!太阳都晒屁股啦!” 没人应,窗台上一束鲜艳的红玫瑰静悄悄地开着。屋子里非常乱,电视柜的抽屉都打开着,地上扔了些书和衣服,茶机上几个空酒瓶东倒西歪,烟灰缸里塞满了烟蒂。莫非她昨晚又喝多了,庄一什么都好,就是夜生活太丰富,我摇了摇头推开了庄一卧室的房门,门上挂了个牛头雕塑,瞪着一双巨大的眼睛,好象要把世间的万事万物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推开门的一刹那,我惊呆了,几欲晕倒,一片触目惊心的红闯入我眼中! 血!鲜红的血! 庄一一丝不挂地躺在床上,胸前一滩血,白色的床单浸红了一片,四周血迹斑驳,凌乱不堪,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烈的血腥味与死亡的气息。庄一头发散乱,表情痛苦不堪,双目圆睁,嘴微微张着,像一条想要呼吸的鱼。 好半天我才反应过来,扑到床边抓起她垂着的手,冰凉冰凉,一摸她翘翘的小鼻子,早无气息。我意识到一个可怕的事实,庄一死了! 我吓得半死,良久才从窒息中恢复过来,哆哆嗦嗦地拨打了110 ,语无伦次地喊道“杀人了!……” 不一会警察来了,他们仔细检查了庄一的身体,拍了些照片。看着庄一的身子暴露在这些男人眼前,我心里有种怪怪的感觉,尽管我知道这些警察对裸体女尸早已司空见惯。他们又检查了房间的每一个角落,包括厨房和洗手间。 警察检查完庄一的房子和身体,用一块白布裹着她的尸体抬走了。 呼啸的警车把有人死于非命的信号传遍了小区,一下子19层的电梯厅里挤满了围观的人,唧唧喳喳的议论着。 “听说是个女孩子,才二十出头,挺年轻的。” “平时也没怎么见过,不知长啥模样,怎么在家里被杀了?” 我关上门随警察去派出所。电梯厅里 ABCD 四张防盗门紧闭着,漠无表情,冷若冰霜。我在这里住过一段时间,不知道另外三户住的是男是女,更不知他们长何模样。住在这楼里的男男女女,也许有一天突然在地球上消失了,他们的邻居都浑然不知。如果不是警车的呼啸,也许人们根本不会知道 19 C 户里曾经住过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 在派出所,我由于恐惧与痛楚结结巴巴的语无伦次。负责案件的警官很年轻,叫石友为,他见我惊魂未定,耐心地安慰了我一阵,后来在他的诱导之下我把庄一的情况详细说了。 他听完我的口供,让我通知庄一的父母,我只知道庄一家里的电话,但是她父母都不在家。庄一的父亲在长沙市委工作,身居要职,母亲开了家建筑公司,两人各有各的事业,都是大忙人,我每次去她家都难得见上他们一面,我只好给保姆留了口信。石友为要了我和庄一家的联系方式让我回家了。 从派出所出来,我神情恍惚,抬头看碧蓝的天空,一朵白云悠然飘过,情不自禁想到徐志摩的诗,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庄一悄悄地走了,没向我挥一下衣袖; 庄一悄悄地走了,没带走一片云彩。 这个世界上我最好的朋友走了,我的泪夺眶而出,像波涛汹涌的江河冲开了大堤的缺口,倾泻而下,我哭得肆无忌惮,不知该去哪里,我感到茫然,感到害怕,脑海里满是鲜红的血。 我茫然地走着,行人匆匆,没有人注意我脸上的泪,没人知道我最好的朋友死了。我不知走了多久,也不知到了哪里,只见到一家花店里一簇簇鲜红的玫瑰,和庄一窗台上的那束玫瑰一样红,和庄一的血一样红。 第一部 第一节 血中玫瑰(2) 凌晨三点我接到了庄一父亲的电话,我不敢说庄一死了,说她出了事正在医院抢救,情况很严重,让他们务必来趟北京。庄一的父亲在电话里嘀咕了句“怎么一天到晚惹事,还不如死了算了”。 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的父亲从来不会诅咒自己的女儿死。 第二天上午,我在首都机场接到了庄一的父母,两人一见我就问庄一出了什么事。我支支吾吾说不上来,一会儿说是交通事故,一会儿说是生了病,庄一的父母听得满腹狐疑。我拦了个出租车带着他们直奔派出所。 石友为对庄一的父母讲述了庄一的情况。庄一的母亲一听女儿死了立即晕倒了,庄一的父亲从椅子上弹了起来,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问石友为是不是弄错了。 石友为平静地说:“我们在现场看到的就是这个情况”。 庄一的父亲呆若木鸡,我想到他在电话里的那句话,不知他还记不记得,他女儿真的死了。 等庄一的父母恢复过来,石友为说了庄一的尸检报告。庄一身上共有三处刀杀,检验得知是被他人所杀,但是在现场没有找到凶器。他又说了警方对此案的分析,从现场来看,庄一家里被人翻过,她家里没有了现金、存折和首饰,明显是被盗窃了,另外他们在庄一卧室的垃圾筒里发现了一只避孕套,经法医检验证明庄一死前曾有过性行为,综合这些情况判断这有可能是件入室抢劫杀人案,但是如果犯人对庄一进行强奸是没必要戴避孕套的,这个细节使案件显得有些扑朔迷离。另外门锁没有被撬的痕迹,有可能是庄一开的门,她深更半夜开门说明凶手有可能是她的熟人。案发现场留下了一个男人的鞋印和指纹,说明凶手是男性。 石友为说得十分平静,也许他见过太多这样的场面,对于死死伤伤早已麻木,但我的心如刀扎,痛得厉害。我没法想像庄一当时面临的是怎样的情景,她承受了怎么样的痛。她张着嘴一定喊了什么,但是在这个冷漠的楼里没一个人听到她的喊声,没一个人来救她。 庄一的母亲心疼得不得了,拼命摇头哭喊,我使劲抱住了她。 石友为带我们去太平间看了庄一的尸体。庄一已被化妆师弄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平和安静地躺着,嘴微微向上翘着,像熟睡的婴儿。庄一的母亲扑在庄一身上,捧着庄一的脸失声痛哭,哭得撕心裂肺,摧肝断肠。庄一的父亲眼中饱含泪水,悲痛万分。此情此景,实在凄凉,我也忍不住哭了起来。 庄一的父母在都市时尚公寓住了几天,我请假陪他们。房间里到处都有庄一的影子,弥漫着她生前的气息,令庄一的母亲天天以泪洗面,又哭又闹,怪庄一的父亲当初不该同意庄一留在北京。他们只有庄一一个女儿,痛失爱女使她一下子苍老了许多,憔悴不堪。庄一的父亲忍着悲痛承受着庄一母亲的责骂,不停地抽烟,一根又一根地接着抽。屋子里没有了血腥味,但充满了浓烈的烟味。 庄一的父母希望警方能尽快找到凶手,拿出十万元来悬赏举报人,警方在电视台播出了悬赏信息,但是几天过去案子仍然一点线索也没有。有人打过举报电话,但都是没用的信息,不过是一些想发财的人胡乱编的假信息而已。 庄一的父母一个身居高位公务繁忙,一个人在商海业务颇多,都是大忙人,尽管女儿死了,但是工作生活都得继续,于是请我帮他们看管庄一的房子,他们现在没有精力并且也不知如何处理爱女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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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17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部 第四节 我的工作(1) 这些天来,我被庄一的死弄得心力憔悴神情恍惚,以致工作上出了问题。我负责的《大京云报》久久没有刊登客户的宣传稿,为此客户部向我所在的媒介部投诉了我。 媒介部经理姬如意把我叫进了她的办公室。一进办公室,就闻到一股Chanel No.5淡雅的幽香,香味忽远忽近,恰到好处。 我喜欢香水,淡淡的清香能让我拥有一份恬淡的心境。我用Acqua Di Gio,喜欢它首先因为喜欢它的中文名“寄情水”,寄情山水,很美的意境,后来喜欢它自然清新的花香的味道,所以一直用它。 姬如意二十九岁,身材高挑,面容娇好,皮肤洁白,眼睛大而明亮,像海洋一样深不见底。她犀利的眼光落在我身上,问道:“《大京云报》怎么回事?上周没见报,这周难道也见不了报,昨天你说记者出差了,今天联系了没有,回来了吗,一篇新闻稿怎么拖了这么久?” 我刚落坐就得到她一顿劈头盖脸的奚落,心里很不是滋味,不过这的确是我工作上疏忽大意了,心里有愧,只得低着头任她奚落。 她见我这模样,于是口气缓了一下,又问道:“那个记者叫什么来着,是曼柔吗?” 我低声说:“是的。” “你昨天什么时候给她打的电话?” “上午,刚上班就打了,她在广州出差。” “今天打了吗?” “还没来得及。” “呆会再打,如果回来了,跟她再沟通沟通,不行请她吃饭,这周务必发出来,不然又拖到下周了,客户那儿交不了差,北晚、北青都出了,就差《大京云报》,你无论如何一定要把这事搞定,客户和我们处于试合作期间,还没有签合同,如果刚开始没做好,这单就泡汤了,我不说你,黄总也得说你,并且这不仅仅是说一说的问题,这单一年下来有六百万,你一人出错害全公司的人跟着你喝西北风啊?” 我被她说得心惊肉跳的,没想到有这么严重,低声说:“我一定努力。” “不是努力,要竭尽全力,知道吗?” 我心想她不愧是做公关的,用词如此注意,口里说道:“知道了。” 姬如意停了下又说道:“你有不懂的地方多问问艾葭她们,依你的条件只要用心做,能做好的。曼柔是谁介绍给你的,《大京云报》除了她就没有其他接口了吗?” “周哲哲介绍的。《大京云报》IT通讯版所有的稿件都由曼柔审,另外以前咱们一直和她联系,如果换其他记者,她知道后我们的稿子以后就没法在上面发了。” 周哲哲原是媒介部的媒介,我来百维思不久她就辞职了。姬如意点了点头说道:“喔,这样啊,我倒是认识他们的王总编,但是为了一篇小稿子找人家不合适。你想办法和曼柔好好谈谈,不要整天坐在办公室里,多出去拜访下人家,至少混个脸熟,说起话来也好些,就这样,你赶紧去联系下吧。” 我天天顶着大太阳在外面跑,腿都跑细了,脸也晒黑了,姬如意居然还信口雌黄说我整天坐在办公室,真郁闷。 挨完训,我又打了遍那个曼柔的电话。还好,她回北京了,我赶紧约她吃晚饭,死磨硬缠,她终于在电话里同意了,说下班后再和我联系。我顺便又说了下新闻稿的事,叫曼柔姐叫得亲热极了,而且把自己说得可怜兮兮的,她在电话那头说尽量安排。我一颗心七上八下,像等待被判刑的犯人,不知法官将如何判决,是无罪释放、无期徒刑还是死罪,判决书没出来前,我承受着痛苦的煎熬。 媒介部包括我有四个做媒介的女孩子,还有两个查资料做剪报的,一男一女,总共六个小兵。六人中除了一个叫尤好的女孩是北京土著外其他全是外地人。尤好在百维思呆的时间最长,加上北京人的身份,还有个在加拿大的男朋友,她扬言不久的将来会与男友结婚定居加拿大,这一切使她看我们这些外地人时眼睛总是斜着的,不过对一个叫杨洁的女孩例外。因为杨洁虽也是外地人但她命好,嫁了个在IBM身居要职的金龟婿,除了北京户口她在北京有房有车,经济条件相当优越,因此尤好非但对她不斜视而且和她关系还比较好。 另一个做媒介的女孩叫艾葭,上海人,比我大三岁,单身贵族,在北京漂了四年,来百维思的时间也不长。她瞧不起尤好的“大大咧咧”,尤好也瞧不起她的“斤斤计较”,所以两人没什么话。 虽然我并不想攀北京人也不想附上海人,不过尤好瞧不起我这个湖南人,艾葭对我倒还友好,所以我被推到了艾葭身边。俗话说“三个女人一台戏”,四个女人关系就更加微妙复杂了。做剪报的一男一女倒会明哲保身,一心一意剪他们的报纸。他俩之所以能保全其身,很重要的一点是因为他俩不像我们四个有千丝万缕剪不断理还乱的利益关系。凡事只要和利益沾上边,想独善其身都难。 媒介之间的利益十分微妙,我刚进公司由一个叫周哲哲的女孩带,然而没几天她留给我一纸媒体联系表走人了。我按表上的电话打过去,没几个是真的,不是空号就是打错了。 艾葭见我茫然失措的样子掩嘴而笑,“别打了,那是一张废纸,做媒介靠媒体关系吃饭,非亲非故的谁愿意把吃饭的家伙给你呀。” 我恍然大悟,于是请艾葭吃了几顿香的喝了几顿辣的,还送了她一些饰品,她才给了我一部份媒体资源,而且还教我如何做媒介。 她说做媒介首先嘴要甜,哪怕人家丑得出奇也要叫美女帅哥;腿要勤,经常买些礼物和人家联络感情,稿子出不来就说老板要扣钱让你走人之类的,人心都是肉长的,记者也是人,而且大家都在这圈里混,抬头不见低头见,凡事得留点后路。只要在游戏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他们不会见死不救,而且媒体不就是靠广告公司给养着吗,没有这么多广告公司,他们凭什么神气。我用艾葭教的方法真还屡试不爽,偶尔有过几次失手,那也是碰上了特讲原则或者特胆小的记者,说稿子没有新闻点,死活不上,我也没辙,只好走走旁门左道。 我打完曼柔的电话没几分钟,又被请到了总经理办公室,显然我被投诉到最高法院了,看来此案非同小可,不由得惴惴不安。 总经理就是当初面试我的考官,名叫黄书琅,公司员工背地里叫他“黄鼠狼”,偏偏媒介部经理叫姬如意,有些年长的同事叫她“小姬”,因“黄鼠狼”的缘故,叫着叫着她就成了“小鸡”,两人又走得比较近,于是公司里流传了一句“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安好心”的话。也不知“黄鼠狼”对这些叫法知不知道,知道了没准暗地里气个半死,骂他父母没文化。其实从他名字的字面上来看,他父母应该是文化人,没文化怎么会给儿子取名“书琅”呢,只怪他不该姓黄。 “黄鼠狼”这名虽然叫得不好听,人却是IT精英,四十多岁,风华正茂,由主管百维思的国有大型资讯集团委派,他以前在集团从事信息市场工作,到广告公司走马上任后,签下好几笔大单,不负集团厚望把百维思的业务开展得有声有色,在京城广告圈里名声斐然,“黄鼠狼”一时也成为集团的风云人物,内刊上登了他好几张照片,因此奠定了他在百维思的威望,一言九鼎。 我进了“黄鼠狼”的办公室,心里七上八下,不知是否又要挨他一顿批,心想如果那样索性辞职算了,人活着不能没有尊严,做人得有个底线。不过令我意外的是“黄鼠狼”倒没给我严厉的眼光,也没谈工作,只是问我的生活情况,也安慰我对庄一的死不要太难过,他也是庄一的朋友,当初庄一把我推荐给他,他一见我就让我顺利地进了百维思。 一番和风细雨的安慰后“黄鼠狼”才转到正题,给我的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希望我多努力。虽然他只字不提《大京云报》的事,我也知情况严重了,否则他没必要浪费时间找我这样一个小员工谈心,我诚惶诚恐。 “黄鼠狼”见状关切地说:“你一个女孩子在北京多注意安全,庄一和我是好朋友,她的朋友也是我的朋友。在公司按规矩行事,出了公司你就不要把我当老总了,生活上有困难吗,有困难跟我说一声,我一定尽力帮你。” “黄鼠狼”非但没有批评我,反而像一个兄长安慰我关心我,这让我又感激又惭愧,暗自发誓无论如何哪怕使劲浑身招数,今晚也要把那个曼柔搞定。 下了班,我给曼柔打了个电话,问她去哪儿吃饭,生怕她改变主意。还好,她没有变卦,指定了恒基中心的“俏江南”。我想到在“黄鼠狼”办公室里发的誓,心情无比激动,像一个视死如归奔赴战场的战士直奔恒基中心。 第一部 第四节 我的工作(2) 我先在恒基中心买了条丝巾,花了两百多,怕钱不够又在自动取款机上取了五百块。有次请一个记者吃饭,以为两个人吃不了多少钱,谁知人家去韩国烧烤城,烧掉我三百多,幸好那天钱包里加上一元的人民币还够饭钱,否则尴尬死了,不过吃完饭就没钱打车了,只好从东四环倒了好几趟车才回到西三环的家。 “俏江南”给人一种浓郁的江南水乡气息,大红灯笼发出幽幽的光,有点像秦淮河的灯火,明明是北京人开的餐馆却取了个南方名,弄出几分温婉的江南柔情,然而菜又是麻辣的川味,这里面真是曲曲折折。 我在座位上等了一个多小时才等到曼柔,一见到她我就暗叫不妙,我犯了个天大的错误。因为丝巾是真丝的,质地柔软细腻,这种面料的丝巾系在她的脖子上实在不相衬。 还好,曼柔接过丝巾一看就喜欢,说颜色好。我于是也说颜色好,很衬她的皮肤,实际上我说得很违心,翠绿怎么衬蜡黄呢。 我做梦都没想到曼柔的名字和她本人有这么大的差距,怎么形容她的模样呢,我没法形容,总之与她的名字有天壤之别,我算明白为什么现实生活中东施模样的女孩子在网上取名为西施,左思模样的男人取名潘安了,因为好听的名字会让你产生很多错觉。 曼柔递上她的名片,《大京云报》IT通讯版主编。主编,握着我这等小媒介生家性命的判官,我最怕和主编打交道,这些人打官腔不说,还喜欢摆出一副瞧不起我这种小媒介的模样,总爱对你说一番“金玉良言”,提一些“人生忠告”。 还好,曼柔没跟我提“人生忠告”,点完“香脆桂花鱼”“光头纸包蟹”,和我闲聊了一阵。问我什么时候到百维思的,又说起百维思以前的几个媒介。她似乎很了解百维思,不过等她聊到其他几家广告公司时我才知道她不仅仅了解百维思,还了解“千维思”“万维思”,她比广告人还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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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18 07:5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部 第七节 第一桶金(1) 星期一,我早早到公司做了一份费用表,又从资讯部要了公司相关资料快递给秦渊。快递递出后,我坐立不安地等秦渊的回复,祈求这只快煮熟的鸭子千万别飞走了。 我觉得我的欲望膨胀了,以前在学校总懒得争来争去,时常到手的机会都被他人抢走,以致于混得惨兮兮的。我不知道我的变化是好还是坏,总之我觉得我变了,庆幸的是我意识到了这点变化,人最怕的是自己变了却毫无察觉。 直到中午才接到秦渊的电话,他约我吃午饭,我一听马上想到马克西姆餐厅里八百多的餐费,于是说能不能不吃西餐,秦渊在电话里笑了,说没问题,就吃工作餐,事情多时间也比较紧张,我松了口气。 虽说不吃西餐,可也不是路边小摊。秦渊口中的工作餐在“潮好味”,一家海鲜酒楼。按理说这顿饭应该由我请,于是我在公司附近找了个自动取款机取了八百块,几只大虾螃蟹再加点贝壳怎么着也得花好几百块,我在心里暗自叹了口气,和有钱人打交道真不容易。 取完钱查了查卡上的余额,我花钱虽不大手大脚但从不记帐,所以从来都搞不清我具体有多少钱。一瞧,卡上只有可怜巴巴的两千块了,看得我心里怪难受的。尽管母亲每次在电话里都问我的钱够不够,不够她给我寄点,可我只要有饭吃有地方住哪能让她给我寄钱啊。钱这个东西,多则多花少则少花,我从来不举债过日子,这点我比白纯好,她一旦喜欢上一件衣服,哪怕借钱也要买,她就向我借过好几次,时常青黄不接,不过一发工资就还我,这点还不错,如今难得有这样讲信誉的人了。可她说是因为好借好还,再借不难。 秦渊比我先到,他开的宝马就是比我坐的夏利跑得快,难怪有钱人买宝马。我一落座他就说愿意让我做广告,我喜出望外,脱口而出“太好了”,能拿到15万提成请他吃1万也值。 秦渊见我欣喜的样子,笑了笑说:“你先跟你们老总透露点消息,具体怎么操作,回头我教你,怎么说我也是甲方,不可能端着肥肉送上门吧,免得你们老总以为我非要找百维思不可,就是想也不能说出来是不是,这点你可不能和你们老总说,商业秘密,懂吗。” 我故意说:“有这么机密吗。” 秦渊狡黠一笑,“呵呵,那当然,怎么能把自己的战术透露给对方呢,而且公司是自己的,每一分钱都要花在刀刃上,不像你们国有企业,有后台撑着,亏了有资金注入,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对了,这是我们公司的资料,你拿回去看看。”秦渊递给我一份资料。 我接过资料笑着说:“好的,我一定仔细研究。”其实我早就在网上看过威华的网页了,对他们公司有了大概的了解,他们主要开发语音系统。而我正做一个通信类的客户,对通信行业媒体也熟,真让我负责威华的媒体难不倒我。 菜端上来了,不过只有虾没有蟹也没有贝。秦渊边吃边教我如何操作,听他如此这般的说来,我这才真正体会到商场如战场,一招一式都经过了深思熟虑。 吃完饭本来我想买单,可服务生自然而然地站到了秦渊身边,他们一定养成了习惯思维,秦渊也不给我这个机会,对我说:“你就不怕我不和你们老总签协议白吃了这一顿?” 我故作大方地说:“每次都是你请我,我也应该请你一次吧。男女平等嘛。” “你一个月挣那么点钱,留着给自己买漂亮衣服吧。” 他听似漫不经心的口吻令我脸一红。的确,我一个月挣的钱还不够他吃几顿西餐。既然他一意在我面前显富,我也就懒得争了,包里那几张可怜的人民币还能留在身边几天,也是件不错的事,幸哉!幸哉!相信没有人嫌钱包里钱多,除非他是白痴。 我按秦渊的意思跟“黄鼠狼”透露了威华要换广告公司的消息,宣传费一年400万。“黄鼠狼”记性不错,一听立即记起威华来了,问我从哪里得来这个消息的。我按秦渊教的故意装做不知百维思以前和威华的事,说我有个朋友和秦渊关系不错,他听秦渊说的。 “黄鼠狼”于是希望我“朋友”牵线,让“小鸡”出面和秦渊谈,说她比我有经验,知道尺度,而我没谈过客户,万一谈不下这个项目公关费又花了,财务那边说不过去。 我一听知道他表面为我好,实际是想把好处给“小鸡”,于是装着不懂同意了,又故意说“朋友”脾气古怪,不爱做牵线之事,不知他愿不愿意。因为我和他关系非同一般,他才向我透露这个消息,愿意把秦渊介绍给我。我的言下之意,不言而明。 听话听音,“黄鼠狼”是个聪明人,打量了我一番,嘴角露出一丝淡淡的笑,说如果“小鸡”把项目谈下来公司也会分我1%的提成,并让我马上和“朋友”联系,问他意下如何。我说好,不过我绝不会让“小鸡”和秦渊谈,秦渊本意是把这个项目给我,我干嘛要让给别人呢。 从“黄鼠狼”的办公室出来,坐下不到一秒钟就见“小鸡”进去了,呆了很长时间才出来,估计他们谈的是威华。不过“小鸡”的脸色并不太好,她又把我叫进她的办公室。 她看着我,眼神很复杂,可能她此时也觉得我是个复杂的人,而我不露声色,任她猜来猜去。400万的项目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总之真接下来了公司又多一笔进账,“黄鼠狼”的腰杆又可以硬一些,更何况如今IT业不景气,好项目难找。 “小鸡”问我和“朋友”联系了没有,我说联系了,“朋友”不同意。 她脸上闪过一丝失望,说她刚才和威华市场部的一个人打过电话,确认了威华的确要换广告公司。至于她和威华市场部的人具体谈了什么我不清楚,但是从她的脸色来看,估计那人对这事做不了主,看来要想得到这个项目只有让我通过“朋友”的关系和秦渊谈了。最后“小鸡”只好把这个项目交给了我。 第一部 第七节 第一桶金(2) 我按秦渊的计划一步步执行,令“黄鼠狼”对我刮目相看,让我尽力争取这个项目。我在秦渊和“黄鼠狼”两边“周旋”,水到渠成,两个老总正式会了面,谈得比较顺利。秦渊又带着几名大将实地考察了百维思,最后两家公司终于签订了300万的合作协议。虽然“黄鼠狼”对400万变成300万有些失望,但是威华主要做文字公关宣传,每个月只在《通信世界》上投一次广告,成本低利润可观,而且还有活动,经费另算,另外威华还抛出诱饵说第二年加大投入。“黄鼠狼”算来算去,觉得是个好项目,十分满意。 协议签下来,尘埃落定,我松了口气,光荣完成使命,同时好事也接踵而来。“黄鼠狼”按秦渊之意,任我为威华的媒体项目经理,级别提高一级,工资涨了一千,每月有项目奖金,另外我还有提成,威华的第一笔广告费打过来后,按公司规矩我先拿了8万,“黄鼠狼”分了2万给“小鸡”,说她鞍前马后做了不少后勤工作。虽平白让她拿走2万,我心里有些不平衡,但想一想,算了,有8万也知足了,工资不也涨了吗,还有项目奖,日后工作当中还得仰仗“小鸡”。不过剩下的5万得两家公司合作完,威华付清了所有的广告费才能拿到手。因为有不少公司中途中止合作协议。 扣完税,7万多块钱打到了我帐户上,我给家里打电话,告诉他们我赚“大钱”了。母亲一听说不出话来了,估计是惊喜过度,7万多块对于我的父母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母亲缓过神来又盘问我是怎么赚到这笔钱的,我于是详详细细地把来龙去脉向她汇报了,她这才相信我拿的是一笔干干净净的钱。她担心我像有些打工的女孩子为了钱做出格的事情。我说她纯粹是胡思乱想,你女儿的品质你还不清楚吗,懂得洁身自好。母亲在电话里笑呵呵的说,那是,我的女儿! 母亲向来是理财好手,让我汇了6万回家帮我保管,给我留1万多块做零用钱。她这样做一则怕我乱花钱二则怕我保管不好这么多钱。 从此母亲再也不骂我“没出息”了,能赚到大钱真好,你的价值一下子就得到提高得到认可,我有些飘飘然。 我拿到提成后立即请秦渊去“顺峰海鲜楼”吃了顿海鲜,秦渊很给我面子,让我买了一次单。结果皇帝蟹,龙虾崽花了我七百多,我第一次在餐桌上买这么贵的单! 除了海鲜,我还给他买了个ZIPPO打火机,贝壳表面,古朴自然,花了我九百多,交钱时我面不改色心不跳,财大气粗就是这样吧。以前我连九十块的打火机都没给潘高买过,更别提九百块的,不过,也不能全怪我小气,潘高压根就不抽烟,省钱。 吃完海鲜我把打火机送给了秦渊。他没想到我会送他礼物,有些意外,把玩着打火机笑道:“吸烟有害健康,别人都劝人戒烟,你送我打火机是不是鼓励我吸烟?” 我没想到这一点,有些尴尬,说道:“我可没这个意思,你要不喜欢就扔了吧。” 秦渊笑了:“我怎么会扔呢,我随身带着怎么样?” 我笑道:“受宠若惊。” 他笑了笑,笑得很好看。 秦渊把我送到小区门口,让我陪他抽根烟,说想试试ZIPPO打火机。我拒绝了,他要找个女孩子陪他抽烟易如反掌,我没必要轻贱自己。 他笑道:“好个吴晴,真的是无情,真后悔让你拿走我300万的项目,一点面子都不给。” “天下没有后悔药,可惜合同已经签好了。” 我笑着推开了车门。 他说:“早知如此,悔不当初,小心工作上我挑你的刺!” 我一个劲地笑,和他接触多了,也没先前那么拘束了。他一脚油门,车子离我远去。 回到家没多久,接到他的电话,说他回家了,正在抽烟,用ZIPPO打火机点燃的,说蛮好用的。我笑了。 挂上电话,等白纯看完电视,我翻开了庄一的日记,这些天忙着赚钱,累得要命,耽搁了看日记。每次一翻开日记,我的心又沉了下来,如沉入海底,很深很深。 第一部 第七节 第一桶金(3) 9月29日 木木终于回来了。 他母亲身体好了,并无大碍。他给我带了些特产,好吃,胜过山珍海味。 他看到了我画的画,问我画的是谁,我说是你。 他问我为什么只画眼睛,不画耳朵鼻子和嘴巴,还问我为什么街上没有一个人,也没有一辆车,街道却又宽又长,两旁大厦林立,这不符合现实不符合逻辑。 我说整个城市里,我只看到了你,只看到了你的眼睛。 于是他咬了我一口,疼痛,轻轻的,痒痒的,酸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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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19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部 第十节 故人(1) 下车的男人是申世飞,是我那个男友在湖南大学的同窗好友。 他表情夸张地说:“真巧,吴晴,是你啊,我还以为看错了呢。” 我一时也愣住了,看着申世飞没说话。 他又说:“怎么,不认识我啦,我是申世飞呀。” 我笑道:“怎么不认识呢,你不是‘生是非’嘛,只是太巧了,我几乎不敢相信。” 申世飞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小心眼,还记着那事啊,我不是早向你道歉了吗。” 我和他之间有点过结,上大学的时候,有一次我和系里的一个男生看电影,被他撞着了,其实我和男同学纯粹看电影而已,可申世飞以最快的速度向我男友打了小报告。男友因此两个星期没理我,任我怎么解释他都不听,男友觉得我对他不真诚,而且他因为对自己没信心,所以抓住我的小辫子故意小题大做,害得我流了一湘江眼泪才得到他的原谅。 后来,我一见申世飞就咬牙切齿地叫他“生是非”。他好话说了一箩筐赔了一万个不是,我才原谅他。 我说:“什么都能忘,也不能忘了你的英名啊。” 他笑了笑,看到我胳膊缠着纱布,问道:“你这是怎么了?” 我说:“没什么,不小心烫着了。” 申世飞脸上露出夸张的表情,“哎哟,烫得厉害吗,怎么烫着了。” 我说:“没什么事。你怎么在北京,是来旅游还是在这边工作?” 申世飞说:“工作,我毕业就来北京了。咱们别站在路边了,能不能赏脸一起吃个饭?” 我说:“好啊,反正晚饭也没有着落。” 申世飞打了个电话,好象是推掉一个饭局。他拦了个开空调的富康,他看来比上学那会有长进了,那时的他一点也不懂男女之情,一心只读圣贤书,梦想建中国最高的大厦。 我们去“菜香根”,吃湘菜。申世飞其实是四川人,在湖南上学呆了7年,所以也喜欢吃湘菜。不过我对吃什么菜无所谓,我现在什么口味都能吃了。 一落座,申世飞递给我一张名片,北京世纪辉煌建筑工程公司工程项目经理,毕竟是湖南大学土木工程系的研究生,在哪儿都吃香。我看着名片说:“混得不错嘛,当上项目经理了,听说你们这行没一定水平当不上工程项目经理,是不是马上可以实现你的梦想了。” 申世飞笑了笑,“名片上弄着吓唬人的,名片名片,不就是明着骗嘛,梦想还远着呢。” 红彤彤的剁椒蒸鱼头一端上桌,我的口水就流出来了。申世飞见我一脸谗相,笑道:“动筷子吧,愣着干嘛,咱俩都那么熟了,别假装斯文。” “哎,说话注意点,这话别人听了很容易产生误会,免得又生是非了!”我说着一筷子下去直扎鱼眼。母亲说鱼眼睛边上的东西是鱼的精华,吃了对眼睛好。我不知道她说的有没有科学依据,不过我的眼睛不错,大而明亮,被男友形容为黑宝石。而且视力一直保持1.5只是看人走了眼,挑错过一个男朋友。 申世飞要了两瓶啤酒,我一瓶他一瓶。他以前被我灌醉过几回,他这人除了喜欢嚼舌胡说八道,其他地方都好,没什么心机,而且不近女色,估计是他们系里最后一个处男,算得上一个好男人。他没得到“生是非”的雅称之前我一直叫他“好孩子”,他总说我没大没小,气得对我吹胡子瞪眼睛,但是碍于我男友的面子又没办法,而且他的其他几位师兄对我也颇有好感。当然这些都是前尘往事,记起来也没什么意义了。 申世飞几杯酒下肚,说开了,“吴晴,你什么时候来北京的?” “过完年就来了。” “在干什么?” “在广告公司卖狗皮膏药。” “千万别这样说,广告公司不错,很有‘钱途’,我就认识好几个广告公司的人,日子过得挺滋润的,你们公司主要做哪方面的客户,有没有做房地产的?” 我一听他提到房地产,不知他是什么意思,说:“我们公司主要做IT行业的客户,没有做房地产的。其实我一个打杂的哪有什么‘钱途’,累死累活也比不上你画一张图纸,你们借奥运的东风能画出不少钱来吧。” 申世飞脸上露出一丝失望,随即又挤出一丝笑容,说道:“嗨,钱再多也是老板的啊,我不过是个打工的。” 我笑了,谁不是打工的。不过他极富变化的表情让我觉得面前的他和学校里那个书生意气的申世飞有点不同了,人总是会变的,可能在他眼中我也变了,变得俗气,变得世故。 第一部 第十节 故人(2) 申世飞喝了几口酒,盯着我看了看,意味深长地说:“吴晴,潘高结婚了,你知道吗?” 潘高即我那个男友,我一愣,没想到他的动作这么快,我不说话,一筷子夹住了鱼唇,这嘴巴闭得紧紧的多好呀,干嘛非要瞎说呢。 申世飞没理会到我心里的难受,见我一脸漠然,于是两片嘴唇继续一张一合,“你不知道?今年春天结的婚,在华天大酒店请的客,场面很气派,据说花了二十万,女方家送了套复式房子,两百多平米……”也许我的脸色不怎么好看,申世飞转了口气,“不过新娘子长得不好,很矮,又胖。” 我把鱼唇放进嘴里,味同嚼蜡,一口吞了下去,爱和恨就此吞掉了。 我说:“我都不记得他的样子了,还是说说你吧,你怎么样了,有女朋友了吗,不会还不近女色吧。” 申世飞一脸尴尬,“吴晴,你把我当成什么啦,和尚啊,我又不修行。” “修不修行我怎么知道,你不会真的一心只想盖中国最高的房子吧?” “别笑我了,年轻时不知天高地厚,我哪有那个本事啊,只能是梦想啦,哎,想起来都郁闷,活到这把岁数还一事无成。” “你瞎叹什么气,你现在很老吗?” “30岁的人60岁的心脏。” “你还不到30,正是花样年华呢。” “还什么花样年华,我觉得都过了60。”说完他又叹了口气。 他脸上有些沧桑,他变了,也许真是60岁的心脏了,我以后再也不能称他“好孩子”了。吃完饭,申世飞很绅士地送我回家,不过我没让他上楼,我和白纯有君子之约:不带异性回家。 他怏怏地要我和他保持联系。我说好,其实这不过说说而已,打电话没问题,见面就说不准了。北京太大,我住西边他住东边,各有各的事业,各有各的生活,若真要安排时间见一面倒不容易。白纯说过要见一个老乡,自我搬进来就听她说起,可直到现在好几个月了,她和那个老乡仍没见面,在电话里都说如何如何忙。在这个繁忙的大都市里刻意安排见一次面倒不如偶遇来得快,没准偶遇还能带来意外的惊喜。 回到家,我的身心一下子松驰下来,想起很多往事,往事中有潘高的身影。可不论我怎么努力回忆,他都只是一个模糊的身影,我没有他的照片,相爱三年我们没有照过合影,冥冥中似乎早已注定有朝一日我俩会各奔东西。不过即使有他的照片我也不会带到身边,带到北京来,当时离开长沙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不想和他呆在同一个城市,一想到他在那个城市的某个地方,我就会情不自禁想起相爱的日子。不在同一个城市,我会不怎么想他,也许再过几年,我就会把他忘掉。 尽管他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可他结婚的消息还是让我难过不已。 他结婚了,新娘不是我,而他曾经在岳麓山对着满山枫叶说过,要我做他的新娘。而且我们曾经把婚礼计划在秋天,还要来北京看香山红叶,岳麓山的枫叶红得不够彻底,红中夹着暗绿。可如今,新娘变了,婚礼的季节也变了,他把一切都改变了。翻手是云,覆手为雨,诺言不过在翻云覆雨之间。 心里的痛,胳膊上的痛一齐把我包围,痛得我想哭,可我最终也没有掉下一滴泪。 夜,很黑,很长,把过去隔得很远,很远。忘了吧,统统都忘了吧。 第一部 第十一节 “岁月写意”酒吧(1) “玫瑰人生咖啡厅”的老板打电话告诉我钢琴师回来了。 他终于回来了,我等得花儿都快谢了。 我在咖啡厅见到了流浪的德国人,他是个帅气的男人,高高的个子伟岸挺拔,大大的眼睛炯炯有神。估计咖啡厅老板跟他说了我找他的事,所以他一见我就说对不起让我久等了,他说他去上海见几个朋友了。我没想到他这样的流浪者还有朋友,然而他却分明告诉我他有很多朋友,包括庄一和她的男朋友尹榛。 尹榛!我一听这两个字,惊呆了。原来木木就是尹榛,木木就是最后接庄一电话的人。 我努力镇静下来,没有告诉他庄一已经死了,因为他的表情告诉我,他似乎还不知道庄一死了。 钢琴师的中文不怎么样,他用放慢了十倍语速的英语和我交谈,虽然我学的是哑巴英语,但能听懂他的意思。钢琴师这样说话一定很累,可他没流露出一丁点来,反而脸上一直带着淡淡的微笑,在这种微笑中他显得更加帅气,有点像汤姆•汉克斯,我最喜欢的外国男明星。我喜欢他的“阿甘”,爱得傻傻的、痴痴的,格外执着,格外专一,被一个男人这样爱着是件多么幸福的事情,我喜欢天长地久,不过在如今日新月异的时代,几年的爱情就算得上天长地久了。 钢琴师对尹榛的评语是“Good young man”。他说尹榛很爱庄一,具体怎么个爱法他没有举例说明,总之他这样说时脸上带着微笑。他还说庄一和尹榛是有思想的年轻人,用汉语说是情投意合。他说了很多,用非常优美的语言,描绘了庄一和尹榛在一起的甜蜜的情景。 我可以肯定木木是谁,尹榛又是谁了,可惜我不知道他在哪里,因为钢琴师不知道他在哪里,我有些遗憾。 最后钢琴师给我弹了《玫瑰色的人生》,很好听的曲子,轻快,飘逸。弹奏完,钢琴师说他下周准备去马来西亚。流浪的人,他的一生在路上,我很庆幸这个时候找到了他。 我把和钢琴师聊天的内容告诉了石友为,石友为于是在我的带领下找钢琴师谈了谈。钢琴师一听庄一死了,惊讶地盯着我看了半天,他似乎想从我眼中得到答案,我难过地点了点头。钢琴师摇了摇头说她是一朵“Beautiful rose”。 石友为的搭档在笔记本上记下了很多东西,我觉得不过是把我说的内容COPY了一次,可石友为说这些信息很有用。不论有没有用,总之我也希望他们尽快找到尹榛,至少目前他是案子的一个突破口。 离开咖啡厅,我回家,在附近的翠微商厦逛了逛,我的心沉甸甸的,我想逛逛商场,分散内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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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19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部 第十二节 蓝色的忧郁(1) 我的伤好了,谢天谢地,白嫩嫩的胳膊上没留任何痕迹。艾葭说是奇迹,我如果说是因为那两千块一瓶的药,她的表情一定很夸张,她对钱很敏感,我不想吓她了,没有说。 石友为终于查到了尹榛,安徽人,家境贫寒,有个年迈多病的母亲,父亲去世多年。五年前来北京,一直在酒吧当歌手,和庄一交往了两年。庄一死后第二天辞去酒吧的工作回了老家,警方觉得可疑,奔赴安徽把他带回了北京。经过检验,庄一家里男人的鞋印、指纹和头发正是他的,而且那只避孕套里的精液也正是他的。 另外警方在安徽得知他的母亲在医院,急需一笔医药费,警方分析尹榛可能向庄一借钱,但没有借到,于是起了谋财害命的念头。尹榛成了最大的嫌疑人。 不过尹榛并不承认是他杀了庄一,可他又找不到有利的证据为自己辩解,也找不到那个时间他不在场的证人,因此尹榛被警方拘留了。 后来我问石友为为什么会把目标锁定尹榛,石友为笑了笑说钢琴师帮了他。我感到奇怪,钢琴师怎么帮了他。石友为说,尹榛和庄一每次去“玫瑰人生咖啡厅”喝咖啡都是庄一买单。我更加糊涂,这能说明什么,石友为说凭他的职业习惯,他认为这能说明很多问题。具体是什么问题,他却不想跟我解释,我也不好多问了。 我想看看尹榛到底有种什么样的忧郁,能让庄一如痴如醉。于是请石友为带我去见他,石友为同意了。 我见到了尹榛。他身材颀长,面容清瘦,脸色苍白,神情落寞,给人一种清冷的感觉,这种似深山幽谷中的阴寒,冷得透心彻骨,同时这种冷中还含有一丝孤寂。 尹榛看也不看我,眼睛一直看着别处,显得有些孤傲。我忍住心底的郁闷,向他介绍自己:“我叫吴晴,是庄一的好朋友,庄一跟你提起过我吗?” 尹榛这才看了看我,我和他四目相对,突然我被他的眼睛吸引了。他的眼中包含了许多东西,有快乐有悲伤,更多的是一种淡淡的忧郁,少一分显做作,多一分显沉闷,是一种恰到好处的忧郁,美得像罂粟花,动人心弦,令人沉醉。 我在他的眼睛里突然想到北岛的诗“路啊路,飘满红罂粟”。他的眼睛也许是那位反抗沙皇勇士的鲜血变成的美丽而神秘的罂粟花。 他之于我不过是惊鸿一瞥,我就深深记住了他眼中的忧郁,久久无法忘却,而他对庄一有过无数次凝眸,难怪庄一那么痴迷。 为什么偏偏是他。我实在不希望真的是他,尽管许多证据证明他有很大嫌疑,然而我仍然不愿相信这是事实。如果真的是他杀了庄一,可他为什么要杀她,难道真的是为了钱? 我好不容易从他的眼中挣脱出来,听到他说“没有”。 庄一没向尹榛提起过我,就像她没向我提起过他一样,我突然觉得庄一是个有很多秘密的女孩子,她不相信任何人,包括尹榛和我。然而我还是知道了她爱尹榛,因为她的日记告诉了我,我对尹榛说:“庄一很爱你,你知道吗?” “我知道。”他的声音很低。 “你爱她吗?像她爱你一样地爱。” “爱。” “是的。”尹榛低下了头。 “可是你在现场留下了大量证据,你怎么解释?”我觉得我的语气像个警察。 尹榛沉黙了一会,说道:“我没法解释,但是我没有杀她。” 接下来他什么也不肯说了,我也无话可说。离开拘留所,我问石友为:“如果真是他杀的,他会不会死?” 石友为说:“应该逃不出法律的制裁。” 我想到那双忧郁如罂粟花的眼睛,心里戚戚然。 石友为见我脸上有悲伤之情,于是问道:“怎么啦,小妹妹,干嘛耷拉着脸,多难看。” 我笑了笑,“人长得丑,没办法。” “你在骂我吧。” 石友为长得虽然不算帅,但不难看。 我去了趟都市时尚公寓,19楼的电梯门厅里依然静悄悄的,四张防盗门依然紧闭。 庄一的屋子里落满了灰尘,窗台上的玫瑰干成了黑色,黑色的玫瑰插在白色的水晶花瓶里很不和谐,我想把这束枯萎的花扔掉,但又忍住了。庄一说过她喜欢红玫瑰,喜欢它的热烈和娇艳,喜欢那个匈牙利帝国女皇和画师用鲜血染红的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如今她死了,玫瑰当然不再鲜红。 我用手指在窗台上划了划,留下一些痕迹,是庄一的名字。看着对面漠然矗立的楼房,心底升起一阵从来没有过的沮丧。庄一也许从来没有把我当成最亲密的朋友,否则她不会把自己藏得那么深,同时她也没把尹榛当成最亲密的恋人。她是一个孤独的人,如对面那栋漠然的楼房,如寂静的19层的电梯厅,如那些繁华又寂寞的钢筋水泥建筑,呈现给别人的只是一种存在的姿势,却没有展现出她的灵魂。 我黯然从19层下来,仿佛从天上到了地面,高处不胜寒。 走在大街上,车来车往,人来人往,一派繁华,而我只感到寂寞和沮丧。 第二部 第十二节 蓝色的忧郁(2) 回家经过“飘香鱼”时,听到身后有个女孩子在叫“小姐!”我不知道是叫谁,没理会,没料到女孩子跑到了我跟前叫“小姐!” 原来叫的是我。我脸上有些挂不住,如今这词含义模糊,忙对她说:“你是在叫我吗?” 女孩瞟了一眼我的胳膊说:“是的,小姐,您还记得我吗,我是‘飘香鱼’的服务员小菊,上次不小心烫着您了,您的伤好啦?” 我打量了她一下想了起来,说道:“没事,早好了,你找我有事吗?” 小菊抖了抖手上的塑料袋说:“我娘从老家寄了些草药过来,在我们老家谁要是不小心烫着了,用这种草药敷几天就好了。我每天都在餐馆里看马路上过往的人,可就是没看到您,我只知道您住在这小区里,可是不知道您住哪栋楼,急得要死,还好您胳膊没事了,否则我不知有多恨自己呢。” 我没想到她如此诚恳,笑道:“没事了。别叫我小姐,叫我吴晴吧,你们老板没找你麻烦吧。” 她眼中浮起一丝阴影,低声说:“他……他扣了我这个月的工钱。” 我一惊,说道:“不是说好了不怪你的吗,这人怎么这样。那你现在有钱用吗,吃住怎么办?” 她低着头说:“店里管吃管住的,不用花钱,还好他没有辞掉我。” 我生气地说:“这样的老板,你还给他打工?怎么不炒他的鱿鱼。” 她说:“吴小姐,我不像您念过书有文化长得又漂亮,随随便便能找份好工作,我来北京找了两个月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份工的,一个月四百块钱管吃住很不错了,而且我没一分钱又没地儿住,老板不要我的话我只能睡马路了。” 听她说得可怜,我心里一动,不知为何第一次见到她,就喜欢这个长相甜美的女孩子了,本想让她和自己住,转念想到白纯,不知她是否愿意,而且现在人心难测,时常有好心人一时怀恻隐之心招来许多麻烦,况且我对她一无所知,想了想话到嘴边又咽回去了。小草有小草的命,花朵有花朵的命,各有各的命。 “不不不,我不能要!”她死活不肯要。 我硬塞给了她,最后她哽咽着说:“吴小姐,我下个月发工资了一定还给您。” 我说:“不用了。等拿了这个月工资多留个心眼,看能不能找个好一点的餐馆。” 她说:“吴小姐,您真是好人!” 我回到家,从冰箱里拿出一瓣西瓜坐在沙发上吃,看到白纯养在窗台上的茉莉,悄无声息地开着小白花,不禁想起小菊。北京成千上万的打工的女孩中,她也许只是一朵悄无声息的小茉莉,自开自落,无人过问。没有人在意它曾经开出过洁白的花朵,没有人在意它曾经散发出淡淡的清香,当它最后枯萎凋零,仍没有人在意它曾经来过这世间。 白纯打电话给我,说不回来吃晚饭了。她最近经常在外面吃晚饭,或许是交男朋友了,不知是不是有钱人。 我和她都不会做饭,平时一般在小区附近的快餐店解决,餐费AA制。一顿饭十几块钱,和公司食堂的价钱差不多,味道也差不多,索然无味。 我没食欲,冲了个澡,打开电视,这台在卖钙片,那台在卖减肥茶,总之,如今活着的人没几个是完全健康的了,要么得补充点什么,要么得减少点什么。 关了电视,拿出庄一的日记。 第二部 第十二节 蓝色的忧郁(3) 10月15日 很烦,办公室吵死了。 妖精和金鱼眼又吵架了,妖精一个劲地骂金鱼眼卑鄙,金鱼眼眼珠子都要掉出来。太平公主也不知凑什么热闹,和庸人甲也干了起来,庸人乙在一旁阴阳怪气地煽风点火。 懒得听噪音,跑到电影院看电影,电影巨难看,没劲透了。 在电影院接到妈妈的电话,她听说我没上班在看电影,把我训了一顿,我和她吵了起来。旁边的MM骂我没教养,气不过和她干了起来,撕掉了她的衣服。同时,我的衣服也被撕掉了。新时代的MM,一个个都身手不凡,十八般武艺样样皆通,你会猴拳,我会鹰拳,你会旋风脚,我会侧空翻…… 有人偷拍了,可能一个小时后网上就有了名为“偷拍裸照”的图片。 BBS上的帖子,但凡加上“偷拍”“偷窥”“裸”之类的字眼,点击率都不低。 回家,木木不在,很晚了也没回来。跑到酒吧,说他没来,不知他去哪里了。 郁闷,今天真糟糕,懒得写了!    10月16日 天阴阴沉的,下雨了。 木木失踪了,电话关机,他没去酒吧,整个三里屯都不见他的影子,他从人间蒸发了! 车祸,抢劫……各种各样关于死亡的词汇不时在我脑海中冒出来,我感到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害怕。 去派出所报了案,我只能借助警察了,但愿上帝保佑他平平安安地出现在我面前。 从派出所出来,感到一阵茫然,好象迷失了方向,不知该去哪里,家里没有他,酒吧也没有他。习惯了两个人在一起的生活,没法承受一个人的孤单。 在一个公交车站上坐着,茫然地看着眼前的一切。车来了,有人上车,有人下车,车走了,人们也走了;又有车来了,又有人上车,又有人下车,车走了,人们也走了。车来车往,人来人往,没我要坐的车,没我要找的人。 不知坐了多久,抽完最后一根烟,手表显示是12点。夜深了,风有些冷,拦了辆出租车回家。站台上空无一人了,广告牌上漂亮女人的笑容,无人欣赏,留与晚风。 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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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0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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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22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部 第十五节 重逢昔日恋人(1) 第二天,我把我的“狗窝”收拾得十分整洁,可白纯在卧室里关了一整天,不吃也不喝。任我怎么叫也不应,任我怎么敲门也不开,我想到她是不是寻短见了,吓得差点拨110了。 好歹天黑时她出来了,脸色非常差,眼睛又红又肿,看来哭了不少。她也不理我,拧着手提袋出门了。 我很纳闷,同时心里空落落的,白纯也没有把我当朋友,她并不想把心事告诉我,我们只不过是在同一个屋檐下的陌生人。 庄一说得对,最遥远的距离就是人与人的距离。 我感到十分无聊,而越是无聊的时候越有无聊的事,申世飞打我电话,跟我说了一堆无聊的话,我简直怀疑他是个女人,啰哩巴嗦地说个不停,我不耐烦了,问他到底有什么事。 申世飞小心翼翼地说了句“潘高来北京了”。 我一惊,没等我反应过来申世飞又说潘高想见我,我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各种滋味一齐涌上心头,十分复杂。 自从和潘高分手后,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再见他,更何况我来了北京,距他千里之遥,更没想过见他了。 申世飞见我不说话,在电话里劝我,“你好歹见他一面吧,人家大老远来趟北京不容易,而且你也得给他一个认错的机会嘛,我也理解他,他的确有苦衷,其实他还是蛮爱你的,你看刚一下飞机就要我联系你,吴晴,做不了情人做朋友总可以吧,你……” “好啦,在哪儿,我去!”我懒得听他絮絮叨叨了,我知道他这个人认准的事一定得说服你才肯罢休,估计很多人和他打交道不是被他的“道理”说服,而是懒得让耳朵受折磨。 申世飞说在民族饭店,很多外地人来北京喜欢住长安街上的酒店,潘高也不例外。 我去了民族饭店,但我不去潘高的房间,我让申世飞在酒店的大厅等我。申世飞见到我满脸笑容,说担心我不来,我白了他一眼,他装出一脸的委屈。 不一会,潘高下来了,见到他的一瞬间,我心里一颤,莫名感到一阵紧张,分手后我们有一年多没见过面了,他的样子一点也没变,依然风度翩翩,变的是神态,意气风发。我的心像平静的湖面被扔了颗石子,荡起一圈水波,我以为我忘了他,可事实上我对他仍有感触。 潘高的眼睛在我身上停了几秒钟,向我伸出手来,他想和我握手,我拒绝了,潘高有点尴尬。申世飞赶紧说吃饭的事,这家伙很会察言观色打圆场。 本来潘高第一次来北京,申世飞想做东请他吃全聚德的烤鸭,可潘高说刚下飞机有点累,没什么胃口,因此就在民族饭店的餐厅吃了晚饭。餐桌上申世飞的话最多,叽哩呱啦说个没完,他可能是想调节气氛,对于我和潘高的事他一清二楚,昔日的恋人再见面很尴尬。我没有胃口,一直喝茶,灌了个水饱,潘高也没怎么动筷子,不停地看我,看得我浑身不自在,我后悔不该穿吊带裙,露得太多,而他的眼神似乎在剥我剩下的衣服,尽管潘高见过我的身体,但那是以前,此一时彼一时,我们的角色换了,我感到不自然。 吃完饭,申世飞说有事先走了,我知道他是想给我和潘高留点空间故意找借口的,他已经光荣地完成了他的使命,功成身退,很明智。他走时对我眨了眨眼,我视若无睹,没给他好脸色,他习惯了我对他这种表情,仍然嘻嘻哈哈的。 申世飞走后,潘高露出亲密的表情来,问我,“你还好吗?” “还行。”我淡淡的说,我不想和他太亲密。 潘高不以为然,说道:“本来,我以为你不愿意见我呢。” “不能不给申世飞面子,他请我吃过饭。” 潘高笑了笑说:“喔,我听世飞说你在这边的情况了,我没想到你会来北京,在长沙当老师不是很好吗,干嘛要到外面来打工吃苦。” “我觉得我现在挺好的,不能说是吃苦吧,而且呆在长沙也不见得是享福。” 潘高有些尴尬,说道:“你觉得在北京好就行吧,有时间吗,能不能陪我去看看天安门的夜景,我这个乡巴佬只在电视里看到过天安门,不比你,想看天天都能看到。” 我见他好象真的很想去天安门,于是同意了。从民族饭店到天安门倒是很快,打个车十分钟就到了。 第二部 第十五节 重逢昔日恋人(2) 天安门广场上的人一点不比白天少,晚风阵阵,吹走了白天的炎热,十分凉爽。很多人在照相,潘高于是也拍了张快照,问我要不要来一个,他说的不是合影而是单人照,拍单人照我没必要晚上照,照得人脸上白一块黑一块,我拒绝了。潘高也不勉强,拿着自己的照片说夜景拍得不错,人却没拍好。我瞟了一眼,的确拍得不好,不及他本人英俊,不过他的英俊和我一点关系也没有了。 一个小贩经过我们身边时问我们买不买风筝,潘高被她缠得不耐烦了,对我说不如买一个放吧,我没那个心情,小贩怏怏离去,晚风送来她一句“没情调”。 不放风筝就没情调?真郁闷! 其实风筝有什么好呢,一旦断了线就不知归路,你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消失在你的视线里,或者坠地被别人拾起,你向她索要,她却一脸无赖,凭什么说这只风筝是你的,写你的名字了吗?潘高身上没写我的名字,所以我没法说他是我的,只能面对他已成人夫的事实。一想到他现在已经是别人的丈夫了,我心里就别别扭扭。 潘高似乎看出了我的不高兴,于是说去对面故宫看看。我也不想呆在广场上看人家放风筝,免得又被人骂“没情调”。虽说故宫早已关门,但故宫前的游人不少,金水桥上照相机的闪光灯闪个不停。 我和潘高走过天安门,端门,走过长长的青砖路,除了看人没什么可看的,最后我们从西华门出来了,这里一下子清静了许多,除了过往的车辆,游人稀少,一边是高高的城墙,一边是宁静的筒子河。筒子河边的垂柳舒展着长长的柳枝,在幽幽的路灯下寂寞无言的面对着静静的河水。 潘高问我:“这条河叫什么名字?” 我说:“筒子河。” 潘高问:“有什么典故吗?” 我说:“听说是‘一统江山’的意思,不过也有人叫它胭脂河,以前的宫女嫔妃们洗下的胭脂全都倒在这条河中。” “胭脂河更好听。” “江山和美人,男人大多更爱江山,所以皇帝佬儿更爱叫筒子河。” “你还恨我,对吗?” 我不知道自己还恨不恨他,总之再次见到他我心里并不平静。我答非所问:“她漂亮吗?” 潘高看着我不说话。我突然感到无比沮丧,从前我每次问他某某女生漂不漂亮时,他总说比不上我,可现在他却不说了,因为我问的那个女人是他妻子,他要维护她的尊严,维护自己的尊严。 真笨,怎么会幼稚到问这种问题呢。其实申世飞早就说过她不及我漂亮,虽说不知是真是假,但我的长相算上等,如果她真的靓丽如花,四肢健全,她的父母也许会找个门当户对的乘龙快婿,没必要把女儿嫁给从山沟里出来的穷小子,还煞费苦心的帮他解决家里的困难。 我冷冷一笑,说:“其实女人漂不漂亮并不重要,对不对?” 潘高低声说:“晴晴,你还不能原谅我吗,其实我也很后悔。她,她不能生孩子。” 我一惊,看着他说不出话来。潘高家就他一个儿子,而且在山区,思想落后,她不能生孩子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我虽然恨潘高曾经背叛过我,但面对这种情况一点也恨不起来了。 “我结婚后才知道的,她们一家人骗了我,我父母逼我和她离婚,晴晴,你知道吗,我现在真的好累。” 天下没有无谓的得到,要得到必定付出代价,不过潘高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我看着他脸上的痛苦,心里也不好受,毕竟我爱过他,于是安慰道:“现在医学发达,总会有办法的。” 潘高摇了摇头,“没用,我们去过很多医院,甚至民间偏方都试过,现在我有些心灰意冷了,可能老天真的在惩罚我,让我命中无子吧。” “你别泄气,她还年轻,会治好的。” 潘高苦笑了一下,问:“你,你现在有男朋友了吗?” 秦渊的名字从我脑子里蹦了出来,心里一震,难道我爱他?我没说话。 潘高见我不说话,于是说道:“我明白了,他对你好吗?” “我不想说这些,你不会也想离婚吧?” “有过这样的念头,可是我不忍心,我辜负过你不想再辜负她。其实她是个不错的女孩子,她也不想这样,她以前想告诉我,是她父母不让她说,他们怕女儿嫁不出去,说真的我也喜欢小孩子,看着人家的小孩心里总不是滋味。” “你好好待她,老天爷会怜悯你的。” 潘高叹了口气,说:“但愿这样吧,晴晴,我能抱抱你吗?就抱一下,这是我最大的心愿。我不开心的时候总是不自觉地想起你,想起从前的日子,我真想再回到从前,那时的我们,多好。” 看着他颓废的样子,我心里很难过,让他抱了我,可我的身体却像一根没有知觉的木头,我想柔软,可柔软不起来,我的身体不听大脑的使唤。 潘高叹了口气,说:“晴晴,我们再也回不去了,是吗?” “是的,再也回不去了。” 世钧和曼桢回不去了,我和潘高也回不去了,过去就是过去,现在就是现在,将来就是将来,我们谁也回不去了,时光把我们抛弃了。 晚风吹过,有些凉意,我打了个哆嗦。 潘高见状说:“走吧。” 我同意了。北京昼夜温差大,白天炎热,晚上却比较凉,我穿的吊带裙,担心在风中站久了得感冒。 于是我们拦了个出租车走了。筒子河畔长长的柳枝仍在风中摇曳。 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回到家,白纯也回来了,又在卧室里哭,不理我,我心里也不好受,翻开了庄一的日记。 第二部 第十五节 重逢昔日恋人(3) 10月24日 霜降。 九月中,气肃而凝,露结为霜矣,太阳已到达黄经210度。 太阳一点一点地转移,时间一点一点地流去,寒露下了,冷霜来了,我的爱情也没了。 我不过是水,有了你的拥抱,我才凝结成为肉体。如今,你走了,肉体没有了温暖,成了霜,成了雪,成了冰,成了一具冰冷的躯壳。 也许我并没有多么热烈地爱过你,只是我骄傲的心受到了从来没有过的打击和伤害,所以,我分不清了,我只知道寂寞,只知道孤独,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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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25 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部 第十九节 酒会(1) 下班前我收到了申世飞派人送来的礼服。 回家打开包装一看,还真是国际名牌,阿曼尼的,估计得好几千甚至上万,看来这次酒会对申世飞来说的确意义深远。礼服很漂亮,款式优雅浪漫,黑色中点缀了一些金属亮片,像夜空中闪烁的星星,真丝面料,柔软舒适。 我迫不急待地穿上,大小正合适。看着镜中的自己,几乎不敢相信,镜子里看起来高贵典雅的人会是那个浑身透着小家子气的吴晴?申世飞呀申世飞,你真行,让我对自己另眼相看,原来我也可以如此高贵,“佛靠金装人靠衣装”,一点不假。 如此漂亮的礼服需配好的珠宝,还好昨晚秦渊送了我那串项链,否则我那些石头玻璃之类的怎么配得上如此高贵的礼服,我戴上红珊瑚项链和耳环,穿着黑色的礼服,红色和黑色互相衬托加上熠熠生辉的钻石及身上的亮片,整个人显得既典雅又神秘,真没想到秦渊帮我解了围,看来要做个名媛淑女没有银子真的行不通。 我喷了些CD香水,金黄的液体,幽雅的清香,看来,“寄情水”只能放一边了。 申世飞来接我,他西装革履,西装是范思哲的,看来他这一身行头也花了不少银子。一见我,目瞪口呆,张口结舌,“吴,吴晴,你真漂亮!” 我故意装出淑女模样,婉尔一笑,说:“谢谢!” 两个穷人穿得像模像样的装绅士淑女往名流圈里钻,真有点自欺欺人的味道。 我俩的行头一定让申世飞出了不少血,不知他能否安然视之。不过一路上他只是婆婆妈妈的教我如何和那些所谓的大人物周旋,对行头花了多少钱只字未提。 酒会设在北京饭店的大宴会厅,十分隆重。一进宴会厅我就被它的富丽堂皇惊呆了,金色的大圆柱气魄恢宏,莲花镏金的大吊灯华丽庄重,彩绘描金的雕梁画栋古色古香。 申世飞一进大宴会厅左看右看,眼中也露出惊叹的神情,不过不知是宴会厅的金碧辉煌让他震惊还是那些赫赫有名的地产大亨让他震惊。 灯光美酒,绅士才俊,名媛贵妇……一派繁华,来参加酒会的人大多带有一定的目的性,但我没有丝毫目的,如果是广告行业的酒会我会上心些,但地产界的酒会我不感兴趣,我也不想找广告客户。 申世飞由我挽着手带我见这个总那个总,我恰到好处地笑着,装出淑女模样,时间一长,笑得我脸上的肌肉都酸了。 那些总的眼光在我身上扫来扫去,如针芒,我实在是不舒服,然而没办法,既然来了就得好事做到底送佛送到西,我端着酒杯面带微笑的充当申世飞的花瓶,跟着他周旋于那些老总之间。 “吴小姐真漂亮!” “吴小姐在哪儿高就啊?” “吴小姐有无兴趣来帮我?” “吴小姐能否赏脸一起喝茶?” …… 老总们给了我一堆名片,我懒得看,这些对于我来说,不过是废纸一张。但话又说回来,我在心底还真的羡慕这些有钱人,男人手上的一块表、女人颈上的一颗石头就可以让我奋斗好些年。不过羡慕归羡慕,我还是有自知之明,我自知和他们不是一类人,我也不想学申世飞伸长脖子绞尽脑汁和他们攀交情。没想到申世飞和潘高有几分相似,都怀着出人头地的伟大理想,难怪两人是铁哥们,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周旋了一阵,实在无聊,好不容易申世飞和一个总要谈点事,我有了片刻的空闲,找了个人少的角落喘气,有男人向我行注目礼,我懒得理会,他们与我无关。我站在角落里欣赏名媛淑女们裸露的后背,胖的瘦的白的黑的,总之形态各异,说PARTY是女人的裸背展会一点不过。还好我的后背只露了一小半,不过我仍觉得凉嗖嗖的。 “嗨,吴晴!”有人叫我。 我以为是刚才的哪个总,回头一看竟然是王霏心,十分意外,问道:“是你,你怎么在这儿里?” 王霏心说:“一个同学找不到男伴拉我来当绿叶,你怎么也在?” 我笑道:“同是天涯沦落人,一个朋友也找不到绿叶。” 两片绿叶情不自禁笑了,碰了下酒杯。 王霏心说:“你的背影真漂亮!” 啊?原来我看那些女人的裸背时也被他人在看,我有点不自在,说道:“第一次穿这种礼服,不习惯。” 王霏心说:“那有机会多穿几次吧,不然太可惜了。” “可惜什么?” “可惜你的香背呀。” 我脸一红,王霏心笑了笑,说:“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不过是正常的社交打扮嘛。不过你的背影的确很漂亮,仪态万千,一点不比妮可·基德曼的差……” “JACK!”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走过来打断了他的话。她一身剪裁得体的丝缎礼服,头发高高盘起,眉眼精致,神情恬淡,略显矜持。 王霏心给我俩做介绍,KAREN周,中伦地产公司总裁。头衔吓人。 KAREN周端着酒杯微笑着和我碰了下酒杯,并不给我名片,对王霏心说道:“JACK,那边来了几个朋友,陪我去见见,”又对我说,“不好意思,吴小姐,咱们呆会再聊。” 我说:“没关系,你们先忙。” 王霏心说:“不好意思,失陪了。” KAREN周挽着王霏心扭着杨柳细腰走了,给我一片白晳的后背。 第二部 第十九节 酒会(2) 我又无聊地欣赏着女人们的后背。王霏心和KAREN周一直在我的视线里,KAREN周不知说些什么,笑得花枝乱颤,不停地往王霏心身上靠,王霏心又不停地把身子往一边移,我看得暗自发笑,又一场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王霏心偶尔回头看我,我淡淡的笑着,装着不懂他们之间的这点微妙。 申世飞不知从哪儿钻出来,拉着我又去见那些总们,我只好又挤着肌肉笑,假笑真累。 嘉宾们都到齐了,开始名人致辞,某某某讲话……鼓掌再鼓掌,我机械地随着人们做这种动作,对他们的讲话一点也不感兴趣。 然后是自助餐,香槟葡萄酒堆成一座座宝塔,精美的食物琳琅满目,一场盛宴。 好不容易酒会结束了,我光荣地完成了花瓶任务。走出饭店长长地舒了口气,用手拍了拍脸,酸疼酸疼,回家得用热毛巾好好敷一敷。 王霏心和KAREN周出来了,KAREN周开了辆红色的跑车,看来在北京卖过不少楼,或者圏过不少地。KAREN周的车走后王霏心向我走过来,我本来想躲,免得申世飞这家伙瞎猜又“生是非”,但申世飞长着一双鹰眼,看到了他,对我说:“吴晴,好象那位帅哥要找你。” 躲是来不及了,我于是淡淡地说道:“喔,我客户。” 王霏心站到我面前,见我不介绍申世飞,于是微笑道:“吴晴,也不介绍一下你的红花?” 申世飞听得莫名其妙,看着我。我笑道:“我校友,申世飞。” 申世飞忙递给王霏心 一张名片,我说:“申世飞,他是做通信的,不盖楼。” 申世飞尴尬地笑了笑,说:“多认识一个朋友也是好事呀。” 王霏心好象明白了我的心思,说道:“是的是的,不好意思,我今天来陪一个朋友,没带名片。你们怎么走?” 我不等申世飞回答忙说:“和你不顺道。” 王霏心于是笑了笑,说:“那好,回头见。”转身向停车场走去。 申世飞见王霏心开车,说道:“吴晴,他好象想送你呢。” 我白了申世飞一眼,说:“哎,是你请我来陪你参加酒会的,干嘛让人家送我呀,再说我和他没什么关系,他不过是我的客户而已,你少胡思乱想。” 申世飞笑嘻嘻地说:“我又没说不送你,好好好,咱们走吧,姑奶奶。”说着在路边拦了一辆富康,这家伙还有点良心,知道打开空调的车。 申世飞心情不错,一路上说个不停,“吴晴,你今晚真是魅力四射,迷倒了好几个总呢,知道吗,吴氏的总裁都和我交换了名片,王氏的总裁也和我谈了谈项目……” “还有猪氏狗氏的总要请你喝咖啡吧?”我嘲笑他。 申世飞笑笑并不在意,继续说着某氏某总,这家伙今晚可能要做美梦了。 快到小区时我远远地看到秦渊的车子停在路边,于是赶紧叫司机停了车,我不想让申世飞见到秦渊,这家伙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机灵得狠,而且嘴巴一天到晚说个不停,免得他问长问短说这说那的。 申世飞感到莫名其妙,问我怎么了。我说要去便利店买点东西,申世飞说陪我去,我拒绝了,他在车里诧异地看着我,我瞪了他一眼,他摇了摇头让司机开走了。 看着申世飞走了,我舒了口气,朝秦渊的车子走过去。我敲了敲秦渊的车窗,他看到我吃了一惊。我说:“怎么这样看着我?” 秦渊打开车门,说道:“我差点没认出来,你今晚真漂亮。” 我上了车,笑道:“难道我以前不漂亮?” “漂亮,但你现在更有女人味。” 我笑了笑,问道:“你什么时候来的,怎么没打我手机?” 秦渊说:“打了,你关机。” 我拿出手机一看原来没电了,说道:“对不起,没电了。” 秦渊说:“是不方便接电话吧,你参加PARTY了?” 我的礼服不容我撒谎,于是说道:“一个校友找不到PARTNER求我帮忙。你来多久了,有没有不高兴?”我有点底气不足。 “这样啊,玩得开心吗?”他语气中有股醋意。 我撅了撅嘴,说:“我又不喜欢参加那个PARTY,人家求我,没办法。” “我没怪你,干嘛解释?” 我说:“真的?那你说话怎么酸溜溜的?” 秦渊说:“是吗,我怎么没觉得,很酸吗?” 我笑了笑:“比醋溜土豆丝要酸。” 秦渊说:“不至于吧。真可惜,我给你买的冰淇淋可能化得差不多了。” 我本能地向后座看了看,座位上放着一个用塑料袋装的小纸盒,我拿过来打开一看,纸盒的底面都湿了,看来他等了些时候。我有些不好意思,低声说:“对不起,你可以先回家的嘛。” 秦渊笑了笑,说:“我有点担心你。” “担心什么?” “担心你晚上找不到回家的路。” 我笑了笑,靠在他肩上,“放心,我不会迷失方向。” 秦渊用手抚摸着我的头发,亲了下我的脸,说:“那就好。以后你晚上去哪儿跟我说一声,免得我担心啊,谁叫你这么漂亮,晚上在PARTY上是不是让很多男人魂都没了?” 我故意生气,“你骂我啊?” “哪敢。” “还没有?说我把男人的魂都勾走了,我可没正眼瞧他们。” “为什么不正眼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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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30 07:4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部 第二十一节 东窗事发(1) 我心烦意乱地回公司,一进公司就感到异样,“小鸡”的办公室门口围了很多人,唧唧喳喳的,好象出什么事了。我走过去只见艾葭正伸长脖子朝里看,于是问她怎么了。 艾葭对我使了个眼色,低声说:“呆会跟你说。” 门口被堵得严严实实,不知里面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刚准备回座位听到里面一个男人的骂声“你这个婊子!不要脸的贱货!你跟老子说不说,姓黄的杂种到底在哪里?看老子不扒了他的皮,敢偷人家老婆!” 我心里一惊,难道“小鸡”和“黄鼠狼”东窗事发了。男人继续骂:“不说是吧,我告到你们领导那儿去,看你们这对狗男女好意思呆下去,你这个不要脸的婊子!骚货!” 男人被同事推了出来,只见他长得五大三粗,一脸横肉,粗俗不堪,和“黄鼠狼”相比一个地下一个天上,说姬如意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一点也不为过,难怪她会红杏出墙。 同事把他按到一个椅子上,给他端了杯水,劝他冷静一点,可他哪里肯依,刚坐下又站起来骂。姬如意气不过关上办公室的门,他于是跑上去捶得惊天动地,姬如意没办法只好开门,哭道:“别闹了,这里是公司,有什么事回家说。” 男人更加来劲,跳起来骂道:“公司又怎么啦,我就是要让你们公司的人都知道你和姓黄的偷鸡摸狗的丑事!” 姬如意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显然挨过打。姬如意见他口出粗言,羞得无地自容,摔门跑出了公司。男人瞪着牛眼睛骂个不停,同事见劝不住也就不理他了,任他一个人骂骂咧咧的。这时副总经理从外进来,把男人拉进了办公室,他这才止住。 艾葭神神秘秘把事情的原委告诉我了,其实不用她说我也猜到了几分,只是不知姬如意丈夫从哪里知道这事的,艾葭也不知道,她故作深沉地说:“有些事情做得说不得,这下‘黄鼠狼’有好果子吃了。” 同事们议论纷纷,姬如意丈夫这么一闹,集团肯定会知道这事,这是国企,上面绝对会有所反应,“黄鼠狼”不知能否躲过此劫。有人叹息,有人幸灾乐祸,还有人用异样的眼神看我们媒介部的几个女孩,好象我们和“黄鼠狼”也有一腿似的。 我下午本来就憋了一肚子气,偏偏办公室的气氛又乱糟糟的,更觉烦闷,于是出了公司。可外面热得难受,今天真是个多事的日子,得知尹榛患了脑瘤,受寒冰白眼,被申世飞骗去陪猪头老总,姬如意和黄书琅东窗事发,与我有关无关的都让我心烦,生活为何如此复杂。 这样的生活真令我害怕,我不要复杂,我要简简单单的生活,简简单单的相爱,和相爱的人简简单单地过一辈子。想到这些,我特别想见秦渊,于是拨通了他的电话,秦渊说正在开会。我有些失望,无处可去,于是找了个咖啡厅坐。浓浓的咖啡,苦中带甜,甜中有苦。 看着窗外来来往往的行人,表情各异,有的高兴,有的沮丧,有的兴奋,有的茫然……我不知道他们的生活是甜中带苦还是苦中带甜。 手机响了,秦渊问我有什么事。我说:“有点想你。” 秦渊在电话里笑,说来找我,我说了地名。不一会他就坐在了我对面,盯着我看了几分钟,问我怎么想他了。 我淡淡的说:“想你不需要挑时间吧。” “不需要,听到你想我可真让我高兴。”说着又盯着我的脸看,说道,“你脸上写满了心事,能说给我听吗?”他真是个厉害的男人,或许我不够成熟掩藏不住一点点心事。 我淡淡的说:“一些与我无关的事让我有一点点不开心。” 秦渊问:“那与我有关吗?” 我摇了摇头。 秦渊拉过我的手,笑道:“那我放心了。傻丫头别自寻烦恼了,你如果整天为别人的事烦恼,地球上天天发生那么多令人不愉快的事,你还不烦死?” “这些道理我懂,可我就是不开心。” “让我怎么说你好呢,还叫吴晴,偏偏这么多情,好啦,明天休息,我带你去北戴河散心怎么样,早就想带你去那儿度假了,大海蓝天,一定能让你开心。” “你明天也没事吗?”双休日对他来说经常有名无实,作为公司总裁,他难得有清闲的日子。 秦渊笑道:“天大的事也放一边,让你开心最重要,千金难买美人一笑。” “别瞎说,你没有周幽王昏庸,我也没有褒姒漂亮。” “为了你当一次周幽王也无妨呀,这就这么定了,我让助理订酒店。”他于是给助理打电话,打完电话对我说,“一切搞定!” 我说:“人家下了班你还占用她的时间。” “算不上占用下班时间,我付她薪水她就应该给我办事。” “榨取剩余劳动力,不过你的助理很能干。” “那是,她办事我放心!” 我笑而不语,秦渊问:“吃醋了?别这么小心眼,她只是我的助理。” 我白了他一眼,“谁吃醋啦。”不过心底的确涌起一股酸味。秦渊的助理漂亮大方,精明能干,典型的白骨精,如果她要跟我争秦渊,我绝不是她的对手。 秦渊说:“醋是可以吃的,但不能乱吃。该吃晚饭了,想吃什么?” 我没有一点食欲,说道:“没胃口,什么也不想吃。” 秦渊看着我,想了想说:“这样,去我家吧,李姨厨艺一流。” 我有点犹豫,秦渊说:“去吧,还怕我吃了你?” 我同意了。秦渊在咖啡厅旁边的花店给我买了一束百合,闻着淡淡的清香,看着他温柔的笑容,我的心情好了起来,他真是个不错的男朋友。 第二部 第二十一节 东窗事发(2) 我第二次到了枫林别墅,与那天晚上的情景不一样,花草树木,山石流水都看得清清楚楚,若不是那一栋栋别墅,还以为到了一座公园。 秦渊有套东芝家庭影院,给我挑了张《海底总动员》,让我看影碟,尽管我知道它票房收入高达几亿美元,但是我对卡通片没多大兴趣。可秦渊强力推荐,说影片的画面漂亮,故事也不错。 电视是45寸的,加上音响不错,视听效果不比电影院差。画面上海底植物轻轻摆动,红色的小丑鱼出现,接着各种各样的鱼出现了……视野开阔,有种亲临海底的真实感,我慢慢被精美绝伦的画面吸引了,心随着故事情节起伏不平,担心尼莫的命运,被马林锲而不舍寻找儿子的精神感动,被多莉的健忘乐观逗乐…… 秦渊一直坐在我身边,陪我看完了,说道:“好看吧。” 我说:“好看。”我第一次从头到尾看完一部卡通片,而且看完了脑海中还萦绕着那些漂亮的画面。 秦渊笑道:“其实有些卡通片不错,成人看了感觉也很好,你看海底那些鱼类的感情一点不比人类差,甚至比人类还深厚。” 我笑道:“索性咱俩变成两条鱼吧。” 秦渊说:“好啊。要不我们哪天去市场买几条鱼回来养在池子里,你帮我照看?” “怎么照看?” “喂食,换水啊。” “这些事李姨可以做。” “养鱼是种乐趣,得自己或者心爱的人一起来养才行,别人给你养那不如去市场看。” “那么大一池水怎么换啊?” “放心,不会让你一瓢一瓢的舀,到时候我装套换水系统吧,鱼适应环境后就不必常换水,一两个月换一次就差不多了。其实这些都不是问题,主要是看你有没有兴趣。” “好吧,帮你养,满足你濠梁观鱼的欲望吧。” 秦渊搂着我亲了下,说:“以后我看到鱼就像看到你了。” “别有用心啊?” “算不上吧。” 李姨做好了饭菜,菜做得很精致,然而她不与我们一同吃饭,我问秦渊是不是不让李姨坐一起吃饭的。秦渊说不是,是李姨不肯,以前他父母要她坐一起吃饭她也不肯,所以他也不勉强她了。 每个人有自己做人的原则,我没话可说,而且我也不想干预他人家事,尽管我是秦渊的女朋友,但不是妻子,我们没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 秦渊心情很好,倒了两杯人头马,我喝着酒,看着笑容满面的他,忘记了白天所有的不快。忘记了尹榛即将离开人世,忘记了申世飞的哀求,忘记了寒冰冷漠的表情,忘记了姬如意身上的青红紫绿,我只记得自己的生活,我拥有秦渊,拥有美好的爱情,我觉得我是个幸福的女人,幸福得飘飘然。 我和秦渊喝了一瓶人头马,还好我没有醉,他也没有,不过再多喝一点我们可能都会醉。我们去阳台吹了阵风,就着淡淡的荷香,喝着李姨榨的果汁,我清醒过来,秦渊也清醒过来,当我提出要回去时,他抱我的手久久不肯松开,然而最终放过了我。 其实秦渊可以轻而易举地把我抱到那张特大的双人床上,一个人睡在双人床上是怎样的寂寞我不得而知。不过他没有这样做,他放过了我,我更加爱他,我知道了他爱的不仅仅是我的身体。 秦渊要送我回家,我怕警察查出他喝酒想打车,可他不同意,说这种地方打不到车,而且他不放心,坚持送我回家,我只好同意。结果在公主坟果真被警察抓到了,还好酒精含量不高,没罚多少钱,但扣了分,我很惭愧,他反过来安慰我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我想起前不久一个因酒后开车死在白石桥的著名演员,叮嘱他以后千万别酒后开车。秦渊温柔的亲了我一口,说以后一定不酒后开车。 到了小区门口,秦渊说他明天8点来接我,问我起不起得来。我说没问题。目送他把车开走,闻着他给我买的百合,我心里甜蜜蜜的。 白纯坐在沙发上一边吃秦渊给我买的冰淇淋一边看电视,《粉红女郎》早播完了,她在看《郎才女貌》,说羡慕颜如玉运气不错,一个普普通通的小职员嫁了个有钱人,颜如玉的运气的确不错。看来白纯并没有放弃嫁给有钱人的梦想。 她病好了,穿了件桃红的真丝睡衣,妩媚性感。不过我觉得有点不对劲,可又说不上是哪儿不对劲。白纯还是平时的白纯,睡衣虽是新的但也没问题,款式简洁大方,难道是睡衣的颜色,桃红,一半红一半蓝,从天真灿烂的娇嫩,到深沉内敛的成熟,蕴含着人生的欢喜与忧伤,这种颜色不适合白纯,我喜欢她穿粉红。 白纯见我盯着她的睡衣,诧异地问道:“怎么啦,不好看吗,昨天买的,黛安芬的,三百……”说着立即打住,她可能意识到说漏嘴了,她借了我五千块还没还。 我不想和她计较,淡淡的说了句好看。白纯以为我生气了,连忙解释,“吴晴,我发工资了,先还你一千好吗?” 我有点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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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30 07:51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于该书正在出版中,所以内容无法快速更新,作者本人也非常着急,在这让我代她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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